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文明祭祀倡议书
开展文明环保祭祀 禁止林区野外用火
清明节将至,为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,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文明祭祀倡议书,呼吁市民文明祭祀,禁止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,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。
近期气温回升快,野外风干物燥,火险等级持续攀高,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,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。为此,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呼吁市民做森林防火的宣传者,自觉增强防范意识,向亲朋好友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,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和人为失火的严重法律后果;要加强对未成年人和特殊人群的监护、教育和引导,努力形成人人参与、人人支持、群策群力、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浓厚氛围。
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。树立文明祭祀意识,自觉摒弃上坟烧纸、燃香烛、放鞭炮等不文明祭扫行为,提倡通过网络祭扫、鲜花祭扫、植树缅怀、清扫墓碑等无烟祭扫方式,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和良好愿望用更加文明、环保、健康、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,弘扬文明祭祀新风尚。
做绿色家园的守护者。切实增强防火安全意识,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有关规定,自觉接受当地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的检查和管理,禁止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,禁止在林区内吸烟、野炊、烧纸钱、点蜡烛、放鞭炮,禁止一切野外用火。一旦发现火情,立即报告。
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按照相关规定,在森林防火期内,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给予警告,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,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,造成森林火灾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来源:襄阳日报 沈明晶 陈赛娥
责任编辑:王韵佳